关于推荐科协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
来源:办公室作者:2017-03-17
张科协发〔2017〕7号
关于推荐科协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
通 知
各区(县)科协、市级学会(协会、研究会):
经研究,为总结经验、表彰先进,市科协决定对2016年度科协系统和所属团体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。现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推荐对象
先进农村专业技术协会、先进农村科普示范基地、农村科普带头人、学会工作先进个人。(指标分配见附表1)
二、推荐条件
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热爱祖国,热心科协事业和科普工作,作风正派,工作务实,遵纪守法。并有以下成绩之一者:
1、在科技推广、科学普及等方面成绩突出。
2、依靠科技致富,较好地发挥了示范、幅射作用,带动周边村民脱贫收效好,在农村产业调整中成效显著。
3、在学会组织中乐于奉献,为学会组织的稳定运行和健康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。
三、推荐工作要求
1、市级学会(协会、研究会)负责推荐本学科或本行业的先进个人,区县科协负责推荐本地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。
2、被推荐者应填写《张家界市科协系统先进集体推荐表》或《张家界市科协系统先进个人推荐表》。评选申报工作要按照相关规定严格初审把关,分别加盖公章后上报。先进基层科协组织事迹材料不超过1500字。
3、相关表格在市科协网站(http://www.yeyansu18.com/)通知公告栏下载。
4、请于3月22日前将《推荐表》报市科协:先进农村专业技术协会、先进农村科普示范基地、农村科普带头人表格报至市科协办公室,联系电话8322692;学会工作先进个人表格报市科协学会部,联系电话8322698。
附件:1、张家界市科协系统先进集体和个人名额分配表
张家界市科学技术协会
2017年3月1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