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印发《“张家界市青少年鸽子花科技创新奖”奖励办法》修订稿的通知
来源:作者:2016-08-16
张科协发〔2016〕12号
关于印发《“张家界市青少年鸽子花科技创新奖”奖励办法》修订稿的通知
各区县科协,各区县委人才办,各区县教育局、科技行政管理部门、环保局:
为进一步做好我市“青少年鸽子花科技创新奖”奖励工作,促进我市青少年科技创新活动健康发展,结合工作实际,现对《“张家界市青少年鸽子花科技创新奖”奖励办法》进行了修订,修订稿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,现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贯彻执行。
www.563488.com 中共张家界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张家界市教育局 张家界市科学技术局
张家界市环境保护局
2016年8月15日
www.563488.com办公室 2016年8月15日印发
“张家界市青少年鸽子花科技创新奖”
奖 励 办 法
(修订稿)
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和创新驱动战略、大力推进人才工作“四化两建”,充分激发广大青少年爱科学、学科学、用科学的热情,培养他们的创新精神和综合实践能力,鼓励教师和学生积极参加科技创新活动,促进科技创新后备人才的培育,根据《张家界市引进、培养和使用人才暂行规定实施细则》(张办发﹝2010﹞23号)第十八条要求,结合工作实际,特制定本办法。
一、申报条件
1.“张家界市青少年鸽子花科技创新奖”参评对象为张家界市在校中小学生、科技辅导员(教师)、组织工作者和相关单位。
2.在全市科技创新大赛、三模一定(遥控船模、车模、空模、定向运动)竞赛、机器人竞赛、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奖的项目(作品)作者及指导教师、优秀科技辅导员(教师)、优秀组织工作者和优秀组织单位。
3.申报项目为本评奖年度内获奖项目。
二、申报和审定程序
4.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人和申报单位,须填写《“张家界市青少年鸽子花科技创新奖”申报表》,并附经区县科协核实签章的获奖证书复印件。申报人所在学校和申报单位主管部门签署意见,区县科协提出推荐意见并统一报送到“张家界市青少年鸽子花科技创新奖”审查委员会办公室(设在市科协普及部,联系电话:8321323)。
6.审查委员会办公室对推荐材料进行初步审查,审查委员会审定获奖建议人选和单位,报市人民政府、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(备案),在市级主要新闻媒体公示,公示期为7天。
7.公示结束后,由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授予“张家界市青少年鸽子花科技创新奖”荣誉称号、颁发证书并给予奖励。
三、奖励设置
8.“张家界市青少年鸽子花科技创新奖”每年评选一次。
9.“张家界市青少年鸽子花科技创新奖”共设一等奖、二等奖、三等奖三类奖项。
一等奖:获得全市科技创新大赛、三模一定(遥控船模、车模、空模、定向运动)竞赛、机器人竞赛、电脑制作活动一等奖以上的作者(9个)及团体第一名或优秀组织奖单位(1个)。共评选10个,各奖励2000元。
二等奖:获得全市科技创新大赛、三模一定(遥控船模、车模、空模、定向运动)竞赛、机器人竞赛、电脑制作活动二等奖以上的作者(14个)及团体第二名以上单位(1个)。共评选15个,各奖励1000元。
三等奖:获得全市科技创新大赛、三模一定(遥控船模、车模、空模、定向运动)竞赛、机器人竞赛、电脑制作活动三等奖以上的作者(18个)及团体第三名以上单位和优秀科技辅导教师、优秀组织工作者(2个)。共评选20个,各奖励600元。
获奖项目的指导教师可享受该项目的奖励分配。
同一项目按最高奖项给予奖励,不重复奖励。
10.实行升学加分奖励机制,具体办法按省、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。
11.获得“张家界市青少年鸽子花科技创新奖”的科技辅导员(教师)、优秀组织工作者,在年度评先评优、晋升职称等方面,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。
四、资金来源及使用
12.“张家界市青少年鸽子花科技创新奖”奖励资金,从市人才开发专项资金中列支。
13.“张家界市青少年鸽子花科技创新奖”奖励资金专项用于对获奖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。
五、组织实施
14.设立以分管副市长为主任,市科协主席、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为副主任,市委人才办、市教育局、市科技局、市环保局分管领导为成员的“张家界市青少年鸽子花科技创新奖”审查委员会。
15.市科协牵头开展“张家界市青少年鸽子花科技创新奖”评审工作,市教育局、市科技局、市环保局搞好协调配合。
六、监督管理
16.“张家界市青少年鸽子花科技创新奖”的评选工作接受市委人才办、市人社局的指导,市财政局、市审计局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。
17.“张家界市青少年鸽子花科技创新奖”资金实行专款专用,出现违规使用行为的,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纪律规定予以处理。
七、 附 则
18.本办法由市科协负责解释。
19.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。